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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博物馆与法律工作馆长论坛在故宫博物院召开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中国煤炭博物馆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2008年11月5日,全国博物馆与法律工作馆长论坛在故宫博物院召开。国家文化部副部长兼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全国30多家知名博物馆的馆长和专家参加了论坛。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也一同参加了会议和论坛。受故宫博物院邀请,根据馆党委书记、馆长康明章同志安排,我馆(总公司)副总经理胡高伟同志参加了本次论坛,并作了主题发言。
  本次论坛围绕博物馆与法律工作这一主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基本形成以下共识:
  (一)博物馆规范各种具体法律关系,保证自身合法权益,并有效规避各类法律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要不断加强博物馆自身的法律工作建设;
  (二)包括博物馆知识产权和博物馆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博物馆无形资产,是博物馆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三)目前全国博物馆法律工作的诸多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博物馆法律和无形资产保护的正常发展;
  (四)全国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致力于博物馆法律研究和无形资产保护工作的专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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