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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十一)长假期间确保交通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喜迎国庆来临之际,按照领导的工作会议指示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综合治理管制,严查严管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主的综合整治行动,真正做到无事故、保畅通、促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我馆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紧紧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要求如下: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吸取近期全国各地道路交通安全重特大责任事故频发这一血的教训,各有车单位(个人)组织人员自检、自查、自纠、自改。对机动车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针对检查出来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彻底整改。

  2、认真执行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对违章和违法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狠抓制度落实、堵塞漏洞,加强对机动车的监管。督促驾驶员定期对机动车维修、保养、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严禁病车上路、严禁超载,做到万无一失、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事故,把交通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3、强化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安全性能及驾驶员的监管力度,检查车辆是否定期年检、定期保养,车内设施是否完备,灯光、制动系统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检查发动机及汽、机油管路和接口处是否有漏油现象,杜绝车内留有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预防火灾发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轮胎气压是否正常等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方面要全面排查,确保每部车辆都能达到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4、对检查出有安全隐患车辆不得继续上路行驶,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排除隐患并将自查,严禁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占道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遮挡号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驾驶员道德修养,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

  5、在国庆期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各公司除了值班期间的车辆,其他车辆暂时停驶要进行临时封存,外出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严格进行责任倒查。

  以上规定望有车部门认真遵守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交安委24小时值班电话:18635588473   4117805

                                馆交安委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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